昌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公证处)、社区矫正中心办公用房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公证处)、社区矫正中心办公用房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昌黎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公证处)社区矫正中心办公用房整修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李世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昌黎县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昌黎县市民中心11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528号金嘉园小区商业B区2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94.738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7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6-2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接待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 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委托代理人)。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验和存档。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是委托代理人)。以上资料报名时现场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验和存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修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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