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电动清扫车(招标公告

人行道电动清扫车(招标公告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其人行道电动清扫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ZGH2018-YD-G006

(二)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单价(元)

人行道电动清扫车

10



5.1.电器配置:

1、电控:48V/400A控制器,

2、电池:48V/400AH 铅酸水电池,

3、电机:48V/4.2KW直流有刷电机,

4、充电机:智能充电器48V50A。

5.2.车身配置:

1、车身材质:高强度游艇玻璃钢车身,

2、驾驶室:整体式金属工程车驾驶室,

3、前风挡玻璃:夹胶玻璃,

4、座椅:工程车座椅,

5、仪表台:全塑仪表台,

6、地板:防滑地板革,

7、内饰:高档真皮皮革全包内饰、脚垫,

8、后视镜:可调角外后视镜,

9、灯光及信号:前大灯+前后转向灯+刹车灯+电喇叭+倒车蜂鸣器,

10、清扫机构运动:液压控制,

11、扫刷:滚刷Φ400*710、前盘刷Φ750、中盘刷Φ500,

12、水箱:水箱容积300L,

13、垃圾箱:垃圾箱容积为、410L,

14、除尘方式:雾化降尘及真空吸尘,

15、车漆:灰白分,

16、车架:优质碳素结构钢+气保焊骨架、电泳+烤漆,

17、轮胎:真空重载轮胎,

18、制动系统:液压制动+驻车制动,

19、转向系统:后轮液压转向+中置方向盘,

20、速度控制系统:无极变速,

21、空调:分体式空调。

5.3.基本参数: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3550X1500X2050,

2、额定乘员(人):1,

3、前、后轮距(mm):≥1040/1035

4、轴距(mm):≥1750,

5、连续工作时间(h):4,

6:最大行驶速度(km/h):≥15,

7、 最小转弯半径(m):≤2.65,

8、行驶最大爬坡度(%):≥15,

9、最小离地间隙(mm):≤100,

10、最小制动距离(m):≤4,

11、液压系统:压力16MPa

12、流量24L/min,

13、整备质量(kg):≥2250,

14、额定载荷(kg):≥500,

15、清扫作业速度(km/h):8-10,

16、清扫能力(m2/h):≥20000。

17、清扫宽度(mm):≥2000,

18、垃圾箱容积(L):≥400,

19、水箱容积(L):≥300。

20、充电时间:6-8小时(放电率80%),

21、能耗(kwh):≤30。

22、 配置双前盘刷,扫地宽度可调,达2000mm;

23、采用先进的高性能大容量400AH水电池,配电池自动加液系统,不漏液,零排放;

24、拥有国际先进的清扫抛甩技术,清扫洁净度可达98%;

25、可靠的高品质零部件,采用高端无刷电机;

26、真空轮胎,耐磨使用寿命长;

27、前置前驱行走动力系统,直连一体式差速后桥;

28、后轮液压转向系统,转向灵活轻巧,转弯半径小;

29、优质电控系统,大容量垃圾箱,减少作业者工作强度;

30、刷把自动控制升降,智能化设计,通过性能好,满足不同路况的清扫需求;

31、驾驶室采用全景封闭式,美观,功能配置齐全;

32、整车覆盖件模块化设计,可实现快速拆卸,便于日常检修及维护。

5.4.售后服务:

1、产品出现故障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履行维修服务。

2、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培训资料及现场操作培训,所有培训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35000.00

备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金额¥*******.00元。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无。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2018年6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6月27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注:报名以后,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算报名成功)。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的入账时间为准)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从各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支行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开户银行3: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开户银行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开户银行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退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银行账号从系统内自动获取,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850-3300,工作时间8:30-21:0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15:00时(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2、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八楼开标大厅,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

1、 本次招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 2015年7月14日至 2018年7月13日。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十三)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代理机构: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803号三楼(县财政局对面)

电话:****-*******

邮箱:gzghzbgs@163.com

联系人:刘善文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单位: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滨江西路

电话:****-*******

联系人:刘女士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动清扫车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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