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遥县古陶镇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2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遥县古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山西昊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遥县古陶镇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条公路建设(东环线至新庄公路建设工程;新南堡至108国道公路建设工程),共计1.401公里。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沿线安全设施等。项目投资额193.2万元。
2.3建设地点:平遥县古陶镇境内 。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五年(2013年6月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或市政道路施工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近五年(2013年6月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完成过1项四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或市政道路施工管理工作,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9 日至2018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在平遥县顺城路10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件资料复印件(包括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3上述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套。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11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遥县顺城路100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遥县古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遥县古陶镇
电 话:李先生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山西昊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06号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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