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西安国际港务区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国际港务区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THZC2018-002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七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东150米长和国际B座23层
联系方式:***-********、186*****047、185*****41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加强接驳车运营监管,保证区内市民安全出行需求,服务期为三个月,详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接驳车运营稽查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18.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须满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监狱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 月20 日至2018年6 月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2、发售地点:凤城七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东150米长和国际B座23层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谈判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4、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6月25日14:00-14:30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8年6月25日14:30
3、谈判地点:凤城七路与明光路交叉口东150米长和国际B座23层 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86*****047、185*****41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北大街支行
账 号:********5800
十一、谈判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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