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四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辛集市公安局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四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XH-2018-3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采购人名称:辛集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辛集市市府大街东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高影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朝尊 ****-********
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
采购用途 : 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一项; 预算金额:600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磋商内容,能依法纳税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需具备生产厂家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激光打印机)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激光打印机)(涉及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需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一级备案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所投审讯设备与现有平台兼容测试报告。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任意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己出具),资质证书,测试报告,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打印含有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被处以行政处罚名单、列入黑名单、已启动惩戒措施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和该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报名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6-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6-26
时刻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4 09:30
开标时间:2018-07-04 09:30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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