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长春支队武警吉林省总队长春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警长春支队武警吉林省总队长春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长春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吉林省总队长春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吉林省总队长春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WX2018-08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长春支队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8858号
联系方式:卜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27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武警长春支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招标项目
2.2招标内容:拟选3家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蔬菜、肉类、调料、水产品、水果等。
2.3招标编号:WX2018-0805
2.4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
2.6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每次供货必须具体有动物检疫检验证明,符合GB2763-2005标准;副食品必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符合GB2763-2005标准;豆制品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禽蛋、肉类、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卫生安全法要求。副食品配送到位后,由伙食单位指定人员对照原始发票和伙食单位采购计划,对副食品配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原始发票上签字。
2.7入围供应商家数:选定3名合格供应商入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以及售后服务能力,经营范围内含蔬菜、肉类、调料、冷冻、及水产品等副食品相关内容。3.3供应商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已发缴纳税收,财务没有处于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4供应商应遵守供应商应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3.5供应商应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安全、检疫、环境标准、能提供配送副食品的食品检验合格证,禽肉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检疫证明。不接受转基因及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6供应商应有为部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学校配送的经验(提供同类项目合同)。3.7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及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9:58 至 2018年06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4楼A4-03室(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2788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园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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