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交易中心备案编号:偃公采【2018】053号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偃政采(2018)169号
代理机构采购编号:GMHT18214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预算金额:350000元 超过本预算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7.工 期:合同签订后具备施工条件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8. 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采购”项目,其中执法记录仪140部,执法记录仪采集站5台。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三、合格响应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响应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范围含盖所投产品)
2. 投标产品通过国家强制CCC认证;投标产品通过公安部GA/T947-2011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检测标准取得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具有防爆认证;并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运营维护保障能力(提供服务承诺书);
3、响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响应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响应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响应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响应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响应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响应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响应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人成立不满6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8、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6月以来近六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0日至2018年06月26日。
2.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磋商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响应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磋商文件,其次点击“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磋商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响应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首先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磋商文件,其次点击“磋商文件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0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偃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偃师市华夏路15号
联系人: 谢留欣
电 话:135*****82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联系人:张涵啸
电 话:****-********
2018年6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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