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燃煤锅炉维修(监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燃煤锅炉维修(监理)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燃煤锅炉维修(监理)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

采购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行政区域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8年06月20日09: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6月20日00:00至2018年06月26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0日09:00
开标地点在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肃北县财政局二楼)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克那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237
采购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肃北县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物流园区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253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3012号第18栋1单元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燃煤锅炉维修(监理)

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的委托,对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燃煤锅炉维修(监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BCB(2018)044号

二、招标内容:

对酒泉市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燃煤锅炉维修(监理)进行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之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06月20日至2018年06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肃北县住建局一楼商务中心。

七、报名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用查询记录;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在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肃北县财政局二楼),逾期不受理。

(2)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在肃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肃北县财政局二楼)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 孟克那生 联系电话:138*****237

地址:肃北县城市供热监督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宝林 联系电话:156*****456

联系人:关世慧 联系电话:188*****339

地 址:肃北县住建局一楼商务中心

十.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号:2441 0154 8000 0256 5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保证金截止日期:于2018年07月03日16:00分前到账,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并注明公司名称,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十二、是否PPP项目:否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燃煤锅炉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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