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关于对民族歌舞《大良城》剧本创作、作曲及音乐制作、服装制作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广安市前锋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关于对民族歌舞《大良城》剧本创作、作曲及音乐制作、服装制作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为大力实施“文化塑区”战略,积极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和扶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展示南宋时期大良城将士勇于战斗的恢弘场景,弘扬前锋人民坚韧不拔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大良城遗址的文化、旅游资源的对外宣传和开发力度,我单位拟采购一个反映大良城的民族歌舞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告。
一、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民族歌舞《大良城》;
三、采购预算:总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伍万元整(¥*******.00元)。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以区级文保单位“大良城遗址”及相关历史史实为题材,创作一台民族歌舞,名为《大良城》。此项目由四川省文化馆研究馆员曾萍编导、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主任马平(国家一级作家)与四川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巴中市作家协会主席秦渊编剧、四川省曲艺研究院音乐总监顾磊作曲及音乐制作,要求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艺术价值。
五、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该作品由四川省文化馆研究馆员曾萍编导、国家一级作家马平及与四川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巴中市作家协会主席秦渊编剧、四川省曲艺研究院音乐总监顾磊作曲及音乐制作,以区级文保单位“大良城遗址”及相关历史史实为题材,表现南宋将士在大良城抗元的英勇事迹,通过舞蹈、歌唱等形式表现宏伟的战争场面,弘扬前锋人民坚韧不拔的精神,呈现出前锋区厚重的历史、鲜活的文化以及丰富的文旅资源。该作品必须具备独有知识产权,具有独有创意、专有技术和专属著作权,具备唯一性,且作品创作出来后,采购单位要拥有独有的使用权和邻接权。剧本必须在8月底创作完毕,音乐制作在10月底完成,服装制作在12月底完成。
六、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为:北京中视瑞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天府大道北段银泰中心3号楼2101
供应商电话:***-********
七、公示期
此公示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最迟在公告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或广安市前锋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区财政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前锋国际商业中心1806室。
区财政局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区文化广电新闻旅游出版局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888号办公楼802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玉容 联系电话:****-*******
广安市前锋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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