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招标公告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等二标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项目

1



78924.3万元

对老城区大田畈、桃坑坞区块进行棚改,总户数654户,总拆迁面积80347.43平方米



2

磐安县老城区东溪街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

1



161050.5万元

对老城区东溪街北区块进行棚改,总户数431户,总拆迁面积84597平方米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和东溪北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风险,须由国有公司或政府控股国有公司承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减少项目融资成本,降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浙采监(2014)28号〕,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磐安县城市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建筑大厦3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陶金鱼

会计师

磐安县新城区管委会

杨显萍

工程师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陈永刚

会计师

磐安县财政局

杨卫华

工程师

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陈新菊

会计师

磐安县安居小区建设有限公司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和东溪北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风险,须由国有公司或政府控股国有公司承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减少项目融资成本,降低风险。2、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相关要求。专家组认为本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条件,由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可以对项目的建设、融资及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有效的保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秉仁

联系电话:138*****711

传真:

地址:磐安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葛玲玲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街88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 住房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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