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素厂电气箱招标公告
碳素厂电气箱招标公告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铝合金续建项目
碳素厂电气箱
招 标 文 件
二00九年九月
总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含商务部分)……………………………………….6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1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9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致: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铝合金续建项目所需设备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HMHJL3TS-068-2009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要求:
设备名称数量(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机旁控制箱362009年10月30日买方工地
动力配电箱11
铁壳开关17
照明配电箱1
合计65
3、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4、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9月12日-2009年9月18日
地点:内蒙古霍林郭勒市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罗立军
5、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18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2009年9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内蒙古霍林郭勒市
7、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持下列文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有效印章,如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由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委托书;
——由招标机构发出的投标邀请函;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投标单位如有技术方面的问题请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方式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联系人:罗立军
电 话:****-*******,*******
传 真:****-*******
邮 箱:lj-luo@163.com
地 址:内蒙古霍林郭勒市 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029200
●开户行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支行
账 号:4377 7888 0910 01
单位全称: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货物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铝合金续建工程”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2.3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同类设备(装置)的能力,并有很好的用户业绩。
2.4制造商近五年来制造的设备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2.5制造商应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
2.6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
2.7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须提供全新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国内产品。
4、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及运费),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合同的付款方式为:3-6-1
即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30%的收款收据后,买方一周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30%预付货款。合同货物全部按期到达现场且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额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后,买方一周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货款;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6、售后服务:所有设备均需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维修期,并提供终身保修。投标人可提供超出上述要求的售后服务项目。
7、买卖合同由中标人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签订。
8、交货期:见第一部分“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要求”。
9、交货地点: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10、投标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含商务部分)
A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所述的货物及服务。
2、定义
2.1招标人——本工程业主: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和供应商。
2.4货物——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送货、调试、维修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接到并接受招标机构邀请、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国内制造商和供应贸易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对投标人行为的约束。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投标保证金将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不予返还。
(1)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署合同的投标人;
(3)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抬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汇票的形式提供。
B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投标邀请函
6.2招标项目要求
6.3投标人须知(含商务部分)
6.4技术部分
6.5合同
6.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7.2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前答疑。
8、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投标书
11.1.2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11.1.3营业执照(经发证机关加盖印章的复印件)、各种专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及有关鉴定材料
11.1.4制造商简介(包括厂房、设备、人员、组织机构、生产能力、国内外协作厂商等)
11.1.5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明
11.1.6银行资信证明(资信等级)
11.1.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11.1.8相关产品的销售业绩及正在执行的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及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11.1.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11.2技术部分应包括:
11.2.1保证达到的工艺技术指标
11.2.2详细供货范围
11.2.3设备交货进度表
11.2.4设备制造、检验说明
11.2.5技术资料清单及交付进度
11.2.6技术服务及联络
11.2.7验收方式
11.2.8运输方式
11.2.9技术部分偏离表
11.2.10土建基础设计所需设备外形尺寸图、荷载、安装尺寸图和水、电资料
11.2.11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1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附件2~5)。同时应制作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本(光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报价均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及运费)。
13.2投标人应填写开标一览表,并计算分项报价,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有出入,则以单价为准。
13.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的投标价格表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4投标价格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3.4.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13.4.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13.5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人使用,但不限制招标代理机构拆包及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13.6投标报价在开标后不得修改。
14、投标货币
投标人一律用人民币填投标报价。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格式见附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1.1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
15.1.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6.2.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6.2.2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17、招标文件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18.3除投标人对错漏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全称)及正本和副本。
19.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正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制作两份,正本(单独密封),另一份与电子文本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单位名称”及“开标一览表”等字样。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后,按投标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21、迟交的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E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2.2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23、评标委员会
23.1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委会。评标委员会为五人以上单数,由技术、商务方面的专家以及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组成。
23.2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3.3评标期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等候质疑。
24、投标文件的审查
24.1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若汉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汉字表示的数据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投标价超出用户支付意愿的投标将被拒绝。
24.4招标代理机构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5招标代理机构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4.6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7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5.3投标单位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5.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6.1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6.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26.2.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26.2.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供货能力(加工制造能力及水平);
26.2.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
26.2.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如需要的话);
26.2.5投标人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26.2.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26.2.7其它主要消耗指标;
26.2.8产品一律按目的地交货价(含增值税)评标,包括发货到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及其它费用;
26.2.9安全及环保;
26.2.10其它要求因素。
27、评标原则和方法
27.1评委会将采用统一的方法对每份投标文件的供货条件进行比较、评价。
27.2对各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及技术性能进行比较。
27.3对其它内容进行分析比较:
27.3.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27.3.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
27.3.3设备运行费用;
27.3.4装备情况;
27.3.5付款条件;
27.3.6投标者的资信情况、业绩和履约能力;
27.3.7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
27.3.8投标者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
27.4综合以上分析比较,最后得出评标结论。
27.5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7.6评标前后根据需要可安排招、投标双方作技术和商务交流。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分别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请各投标人予以答复。
27.7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答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8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7.9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7.10评委会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招标文件。
F授予合同
28、定标准则
28.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8.2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9、资格最终审查
29.1招标人将在其认为必要时审查(包括实地考察)预中标的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供货、售后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履行合同。
29.2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个备选中标的投标人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及业主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1、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由内蒙古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如需方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
32.4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第四部分 技术部分
1、总则
1.1本技术部分适用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碳素厂焙烧烟气净化、碳素空压站循环水、碳素10KV分配电所、工艺车库(二)等厂房用机旁控制箱、动力配电箱、铁壳开关和照明配电箱,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性能、材料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相关的伴随服务。
1.2本技术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按图纸要求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部分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本技术部分所应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 投标方对所有电气箱的成套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采购的产品。
1.5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图纸附件提供的回路参数组屏并进行商务报价。
2、工程概况
2.1 生产规模:设计年生产预焙阳极20万吨。
2.2安装地点: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碳素厂施工现场。
3、自然条件与公用系统技术条件
3.1自然条件:
极端最高气温: +37.4℃
极端最低气温: -39.6℃
年平均气温: 0.5℃
年平均气压: 911.1mbar
厂区海拔标高: 890m
年平均相对湿度:66%
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
年最大风速: 30m/秒
地震烈度: 6度
3.2公用系统技术条件
供电电源: AC 50±1Hz,380V±10%(三相四线制)。
4、设备描述
4.1本设备是碳素厂焙烧烟气净化、碳素空压站循环水、碳素10KV分配电所、工艺车库(二)等厂房用机旁控制箱、动力配电箱、铁壳开关和照明配电箱。
4.2设备明细表: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图号工段名称
就地控制箱 台210KV引风机SG0803-13DD1-25焙烧烟气净化
铁壳开关NHF-160/4 25A台1
机旁控制箱LAM-N2L1台7 SG0803-13DD1-13、14
机旁控制箱LAM-N2L1A1台2 SG0803-13DD1-18、19
电动阀门控制箱 台12 SG0803-13DD1-15~17
照明配电箱PXTR-3-3×4/1CM台1 SG0803-13DD1-30
动力配电箱XL-21(改)台4800×450×1800SG0803-27DD1-4~7碳素空压站循环水
铁壳开关NHF-160/3 160/4A台4
机旁控制箱LAM-N2L1台7 SG0803-27DD1-8~9
机旁控制箱LAM-N3L1台2 SG0803-27DD1-10~11
就地控制箱 台1 SG0803-19DG1-13碳素10KV分配电所
动力配电箱PMD28-12(改)台1 SG0803-19DG1-18、19
铁壳开关NHF-160/3 160/4A台5 SG0803-19DG1-19
动力配电箱XL-21-15(改)台4动力箱带母线箱SG0803-74DD1-4~8工艺车库(二)
动力配电箱XL-21-05(改)台2 SG0803-74DD1-9、10
铁壳开关NHF-160/3 160/63A台1
铁壳开关NHF-160/3 160/10A台2
铁壳开关NHF-160/3 160/4A台1
铁壳开关NHF-160/2 160/10A台1
铁壳开关BH3-100/2(防爆)
100/80A台1
铁壳开关BH3-100/3(防爆)
15/10A台1
现场控制箱 台3
小计65
5、技术要求
5.1额定参数
型 式: 全绝缘组合式
防护等级: 机旁控制箱、动力配电箱:IP65
照明配电箱、铁壳开关:IP44
箱体材料: 机旁控制箱、动力配电箱为耐冲击、透明(不透明)
的聚碳酸脂塑料
照明配电箱箱体为2.0mm厚的金属冷板
铁壳开关为标准金属壳体的产品
额定电压: 380V
最高运行电压: 0.4/0.22KV
额定频率: 50HZ
相 数: 三相四线
冷却方式: 自冷
5.2 技术性能要求
5.2.1设备应有足够的强度以耐受运输、安装、运行和短路条件下的所有应力而不致损坏。
5.2.2落地式或挂墙式安装、进线方式由卖方根据现场及图纸需要而定,出线孔为敲落式,壳体防火阻燃自熄、耐酸碱腐蚀、耐老化。
5.2.3箱体内的设备布置应合理,符合性能要求,且在需要时可随意扩展。
5.2.4密封稳定性高,箱体及电缆输入管接头达到要求的防护等级。
5.2.5机旁控制箱、动力配电箱的外壳在内部压力突然加大的情况下能自动开启泻压,在压力恢复正常后自动关合箱体。
5.2.6机旁控制箱、动力配电箱采用透明箱体,可随时观察内部器件的运行情况,尤其在故障的情况下,保证人员安全。
5.2.7电气箱上各回路的电缆出入孔按回路电缆选择,同时适当留有余量,以方便以后回路负荷变化需要。
5.2.8各种电气元器件原则上要求选用施耐德产品,施耐德不生产的元气件应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
5.2.9各种按钮、指示灯要有标识,字体要清晰、耐磨。
5.2.10箱体颜色为国际标准色标RAL7032(灰色)。
5.3型式实验及出厂试验
按DL404-91进行试验,设备出厂前的检验、试验、测试报告等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清单(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6、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技术资料、易损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设备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卖方供货中应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6.1提供配套完整的36台机旁控制箱、11台动力配电箱、17台铁壳开关和1台照明配电箱。
6.2提供配套的附件及设备正常使用1年的备品备件(易损件)。
6.3提供每台设备安装所需的附件。
7、供货时间和地点
7.1供货时间:2009年10月30日前
7.2供货地点: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碳素厂施工现场
8、适用标准:
8.1 IEC439-1 检验合格的开关组合
8.2 GB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8.3 JB1284 低压断路器
8.4 JB2455 低压接触器
8.5 JB4013.1 控制电器和开关一般要求
8.6 GB4025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8.7 GB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式
8.8 IEC999 用于铜导线的有螺钉及无螺
9、包装、运输、储存
9.1包装
9.1.1设备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正确进行零部件及各种材料的标记,以便于运输、安装和查找,并提供详细的装箱单。
9.1.2卖方应在设备发运的同时随机提供下列文件(8份):
装箱单;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书。
设备易损件名称、规格型号、安装尺寸及生产厂家。
9.2运输
9.2.1设备运输过程中需保证其外壳不受损伤,内部元件不能发生位移且应保证内部元件性能完好。
9.2.2货物发货前,卖方需以传真形式发送发货清单给买方。
9.3储存
卖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买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10、售后服务
10.1质保期限:设备安装试运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18个月。质保期内,卖方在接到买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后,2天内予以答复。质保期内产品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10.2设备安装可按买方要求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及培训。
10.3设备出现故障且用户不能自行解决时,卖方在2天内到达现场协助。
10.4在设备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应无偿修理或更换。
10.5质保期后,卖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10.6质保期后,如买方有必要请卖方人员到现场服务时,卖方人员应积极到现场服务。
11、设备考核
考核项目考核标准偏差定量的处罚办法备注
备注:此表格要求投标方如实填写齐全,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 标 书
致: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
根据贵方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电子文本,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开标一览表
投标价格表
设备配置及参数一览表
详细技术资料
售后服务计划
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_ ,即(文字表述)_ 。
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2
投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序号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及国籍投标单价投标总价付款
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说明:此表必须按货物类别、型号分别报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_______
附件3
品目 投标价格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
2制造商名称
3数量
4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
4.1
4.2
4.3
4.4
4.5
4.6
5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价
6专用工具价
7技术服务费
8指导安装调试费
9运输及保险费
10其它(如有则填)
11投标总价
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期: 投标单位公章:
注:1、所有价格以人民币表示
2、投标总价=(栏目4+5+6)×数量+栏目7-10的各项费用。
3、若总价与单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4、选配/购项目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表说明。
附件4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数量性能说明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分 项 报价 表
分 项 名 称单价(元)总价(元)制 造 厂 家备注
1
2
3
4
5
备注:此表格要求投标方分类如实填写齐全,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报价说明:
凡涉及到报价的有关信息要统一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要注明“含报价”字样,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本次开标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第一次开标时,只开技术和商务标(不含报价),由评委进行阅标,阅标后进行技术澄清,通过澄清统一技术和报价标准后,再进行公开报价,即开价格标。
附件5
随机备件及易损件明细表
序号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计
备注:此表格要求投标方如实填写齐全,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专 用 工 具 清 单
序号工具
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用途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 注
合计
备注:此表格要求投标方如实填写齐全,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附件6
技 术 部 分 偏 离 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
序号货物名称及规格招标文件目录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说明:无论技术部分偏离多么微小必须在技术部分偏离表中体现,否则视为无偏离。
附件7
商务部分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 招标编号:_____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附件8
法定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单位注册地址)的 (单位全名)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年_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注:其它形式符合法律手续,与此具有同样内涵,在其有效期内的授权书可代替。
附件9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或供货商必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整体组装的厂房,并进行全部出厂试验,或在国家认可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出厂试验。
2、投标人或供货商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必需的检测设备,或由生产方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3、国产、合资工厂生产的投标产品应按现行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在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型式试验,进口产品应在国际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型式试验。
4、进口的关键元件应取得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5、投标者应具备实际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试验等)和有效的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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