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溪河水系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苦溪河水系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生桥镇苦溪河水系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生桥镇苦溪河水系公园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南发改[2009] 2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岸区长生桥镇。
总规模:绿化面积约45亩。
建设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长生桥镇苦溪河水系公园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5日至 2009 年 9 月 21日17 时,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鑫隆达大厦A座12楼招标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接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另售。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本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 地 址:重庆市上清寺鑫隆达大厦A座12楼
邮 编: 邮 编: 400015
联 系 人: 成福全 联系 人: 黄聪
电 话: 023-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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