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红岘村中药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渭源县红岘村中药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渭源县红岘村中药材加工厂建设已由渭财发【2018】33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和村级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渭源县红岘村中药材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有第一部分:药材加工厂建设分为6部分:1、在北面建设一个长20米、宽5米、高5米的钢架阳光棚,外墙为钢筋圈梁框架砖墙,前墙为2米高铁栅栏;2、在加工棚西面建设药材切片烤房1个,长5米、宽3米;3、在东面靠村卫生室2间长3米、宽4米、高3米的活动板房的办公室和长9米、宽4米、高3米的活动板房的药材贮藏室1个;4、西侧靠路建设2个宽3米、长4米、深3米的贮水池;5、沿定渭公路建宽4米、高3米的钢铁大门一个,大门两侧及东面修建长28米、高3米的砖围墙;6、水泥硬化晒晾场长28米、宽15米。第二部分:药材加工厂仓库建设:1、建设一间宽4米、长3米、高3米的框架砖木结构的电商销售中心;2、一间宽4米、长3米、高3米框架砖木结构的保管值班室;3、一间宽4米、长11米、高3米框架砖木结构的中药材成品仓库。4、建设长3米宽2米、高2米的男女厕所各一间。
1.2招标范围:合计两部分,第一部分:药材加工厂建设分为6部分:1、在北面建设一个长20米、宽5米、高5米的钢架阳光棚,外墙为钢筋圈梁框架砖墙,前墙为2米高铁栅栏;2、在加工棚西面建设药材切片烤房1个,长5米、宽3米;3、在东面靠村卫生室2间长3米、宽4米、高3米的活动板房的办公室和长9米、宽4米、高3米的活动板房的药材贮藏室1个;4、西侧靠路建设2个宽3米、长4米、深3米的贮水池;5、沿定渭公路建宽4米、高3米的钢铁大门一个,大门两侧及东面修建长28米、高3米的砖围墙;6、水泥硬化晒晾场长28米、宽15米。第二部分:药材加工厂仓库建设:1、建设一间宽4米、长3米、高3米的框架砖木结构的电商销售中心;2、一间宽4米、长3米、高3米框架砖木结构的保管值班室;3、一间宽4米、长11米、高3米框架砖木结构的中药材成品仓库。4、建设长3米宽2米、高2米的男女厕所各一间。
1.3工程建设地点:渭源县清源镇红岘村
1.4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18年7月15日开工,2018年9月12日完工,工期60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1)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企业同类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应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的执业资格。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现场报名
3.2报名地点:定西市安定区帝豪广场8号楼1204室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
3.4公告网站:甘肃经济信息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1日10时15分,地点为定西水务宾馆会议室。
5.2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渭源县财政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渭源县清源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联 系 人:李建苗
联系电话:188*****0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定西市安定区帝豪广场8号楼1204室
联 系 人:刘东玲
联系电话:18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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