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净化装饰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净化装饰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净化装饰工程已由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政务[2013]48号文、费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费发改政务[2015]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妇幼保健院,计划总投资约77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工地。2.2建设规模及内容:第一标段:手术室、ICU装饰工程;第二标段:产房、NICU装饰工程;第三标段:供应室、检验科装饰及医用气体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所含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必须配备齐全;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4.1 时间:自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4.2 地点: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4.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中标后押证,报名后不得更换)、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具有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度,需明细到个人),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劳务合同、具有社保编码及带校验码的社保证明原件(2017年度,需明细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代理公司统一查询)(7)通过山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截图(8)投标申请人的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络报名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费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净化装饰工程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报名资料。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柒万元;第二标段:肆万元;第三标段:叁万伍仟元;投标企业在2018年7月11日11: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并注明项目名称。逾期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00127
联系电话:0539—*******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费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井主任电 话:188*****7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龚倩联系电话:****-*******邮 箱:xlzbl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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