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新河县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130*****0007-001所属地区新河县
工程名称新河县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工程地点新河县北环路以北,安新线以东。
建筑面积3552.03 平方米 招标性质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同估算价726.2711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须具有承揽本工程施工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
联系人薛庆刚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06-20 08:30:00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06-26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18-06-20 08:30:00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06-26 17:30:00
招标文件下载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内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新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新行批投资【2017】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河县一级消防站建设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新河县北环路以北,安新线以东。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20.37亩,总建筑面积3552.03平方米,建筑高度20.20米,地上3层,框架结构。
2.4计划工期及预计开工时间:237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18年7月 26日竣工日期:2019年3月19日
2.5招标范围: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下载时间:2018年6月20日8:30-2018年6月26日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新河县
联系人:薛庆刚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张欣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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