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原新区2018年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武原新区2018年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武原新区2018年绿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武招2018-05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原新区2018年绿化工程设计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函〔2018〕21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原新区2018年绿化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新区。
2.3建设规模:约50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包括百尺北路、东海大道、长安北路、平水路、双桥路、君原路、联丰路、山水大道等道路及周边的绿化工程。
2.4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武原新区2018年绿化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 9 时00分至 2018年 6 月 24 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智慧海盐http://www.haiyan.gov.cn/col/col5259/index.html上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 1 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 1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以现金形式提交的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递交银行保函原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齐路62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
联系人:穆礼军 联系人:宣建华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监督部门:武原街道纪委
2018 年 6 月 14 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项目组人员 |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5年6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提供原件,投标文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说明 |
相关附件 | 无电子件 | 公告内容_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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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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