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5日


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8】065号,委托代理编号:LWCGYZ2018-0607-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18】065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台)

预算(万元)

1

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

1

185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品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数量

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

服务

合同条款

1

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排水抢险车采购项目

1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17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资料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于20180619日起至 201806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11:30和15:00-17:00(节假日休息)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潇湘公园东大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070210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显示屏指定开标室)开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189*****789

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潇湘公园东大门

联系人: 蒋女士

电 话:135*****351

备注:

1本采购项目不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

2、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维护站排水抢险车,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抢险车 排水 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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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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