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活动中心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勃利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活动中心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勃利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活动中心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按照勃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勃利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活动中心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具有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勃利县城西街道办事处活动中心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RZTC-1806BS64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313400.00元
四、工程内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详情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工。
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7.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3拟参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以上职称),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相关专业。〕
7.5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投标本项目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7.6投标登记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将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投标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不予登记。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8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7.9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10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八、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跨地区企业可携带复印件即可,以扫描二维码的形式确认,无法扫描视为无效)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相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3个月,做到证企相符;
(11)项目管理人员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有效的小班子成员身份证、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3个月,做到证企相符(须携带企业锁,查询项目管理人员有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期之内方为有效);
(13)本工程公告指定发布网站的公告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及近三年企业纳税申报表(现场核对是否与网上一致);
(15)投标人类似附属续建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指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合同、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建设主体签署的竣(交)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网上可查)。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登记人)于2018年06月21日至2018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0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十二、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09时30分。
十三、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十四、评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09时30分
采购人:勃利县城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秋香电话:130*****52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润泽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勃利县铁西街同庆路15号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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