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税务代理业务招标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税务代理业务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税务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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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税务代理业务已由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以 采购立项审批 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税务代理业务竞争谈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税务代理业务;
控制价:120万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招标范围:聘请税务代理机构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提供2018年度涉税服务、涉税鉴证、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供应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供应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2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注册税务师协会AAA级及以上等级认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 21日 9时 30 分,地点为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栋八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张志刚 李飞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
2018年6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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