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灞桥区第三方机构污染源普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西安市灞桥区第三方机构污染源普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西安市灞桥区第三方机构污染源普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灞桥区第三方机构污染源普查、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ZDL*******-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87号
联系人方式:杨靖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4楼
联系人方式:孙笑梅 151*****19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入户调查、数据核算、污染源企业监测、普查有关 方案、报告编制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125.73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为从事环境技术咨询、环境监测的专业环境技术公司,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书》;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5、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4楼。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7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4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笑梅
电话:151*****19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账号:6100 1925 7000 5250 2502
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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