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完成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关于印发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通过省、潍坊市普查办最终审核、验收为准。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规定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上级普查工作时间安排及《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并交付相关工作。 交付或实施地点:寿光市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通过省、潍坊市普查办最终审核、验收为准。 服务期限: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效率:/ 六、验收标准:通过省、潍坊市普查办最终审核、验收为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公示期限: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3日 发 布 人:寿光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0日 |
********6" target="_blank">定稿-需求方案-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寿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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