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浦东候机楼派出所门禁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具有良好的信誉;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3)供应商须具有省部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浦东候机楼派出所门禁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773-1840GNSHHWCS1637) 3、预算编号:00-18-179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浦东候机楼派出所门禁及安防系统建设;基本情况:本次安防项目针对上海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浦东候机楼派出所、武器库和办案场所的不同场景和技术要求,需配备相应的安防设备,以满足技防规范的强制要求和派出所日常办公的需求。具体如下:1.2.1 办公区域安防系统由监控系统、联网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和其他办案区设备组成;1.2.2办公区域的各子系统应按照市局督察平台要求以及执法办案场所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接入相关平台;1.2.3武器库安防系统由监控、报警、门禁组成;1.2.4武器库安防系统应按照上海公安技防办针对枪弹库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1.2.5办案场所设备需无缝接入办案场所智能软件系统。其余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9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590000.00元(国库资金:5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6-2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2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6-20 16:00至2018-6-27 16: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7-03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7-03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笔记本电脑、纸质版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