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科技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北湖科技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JYZFJL2018-04-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流程服务外包项目,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建成区约56平方公里范围内(长东北核心区102国道以西、宽达路以北、隆北路以南、京哈铁路以东(56平方公里内)数字城管流程采集服务外包等。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数字城管系列标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及本省市地方政府出台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
2.8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类专业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AUTO-CAD软件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0日至2018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7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0层东侧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北湖科技开发区航空街与北展街交汇
联系人:辛 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擎天树街959号
联 系 人:马欢欢
联系电话:****-********139*****408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标签: 服务外包 业务流程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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