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管理用房改造工程(A栋)招标公告
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管理用房改造工程(A栋)招标公告
广州市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管理用房改造工程(A栋)
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广州市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就广州市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管理用房改工程(A栋)施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被邀请参加本次投标。
一、工程名称
广州市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管理用房改造工程(A栋)
二、招标内容
本次改造主要任务是对管理用房(A栋)一至三层的室内修缮,总改造建筑面积740平方米。主要有原内墙批荡煽灰及墙面瓷片拆除,地板砖铲除,天花吊顶拆除,内水电设备拆除;内墙面天花批荡煽灰及油ICI,内地面铺地板砖,房内木装饰,水电设备制安等。
三、资金来源
广州市本级水利建设资金,总投资约150万元。
四、工期:90日历天。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承包。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不含暂定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有效的广州地区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外地企业必须在广州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并已在广州地区进行税务登记);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7、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建筑业企业在穗备案手续,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的“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为准。
8、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9、投标人没有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10、投标人没有被聘用为本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4、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15、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中标合同履行方面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纪检监察、检察部门立案并查证有违法行为;
1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9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招标人:广州市李溪拦河坝灌区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拦河坝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设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东楼701室
联 系 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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