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视频信访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晋源区视频信访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晋源区视频信访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二次)

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晋源区信访局委托,对其所需视频信访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晋源区视频信访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重点围绕“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会商、视频接访、视频应急指挥调度”五个功能进行建设,实现省、市、县视频会议的互联互通。

供应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对本项目的集成安装、培训、调试,并确保用户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满足用户正常工作。

3、采购内容:视频信访系统,预算合计807800.00元,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1

视频会议MCU(多点控制单元)

1套

2

防火墙穿越系统

1套

3

视频会议录制点播系统

1套

4

交换机

1台

5

防火墙

1台

6

机柜

1台

7

不间断电源(UPS)

1台

8

机房空调

1台

9

视频会议管理系统

1套

10

视频会议高清视频终端

1台

11

无线会议系统主机

1台

12

无线会议系统主席单元

1台

13

无线会议系统代表单元

6台

14

充电箱

1台

15

功率放大器

1台

16

专业音响

2台

17

12路调音台

1台

18

音频处理器

1台

19

反馈抑制器

1台

20

电源时序器

1台

21

投影机

1台

22

视频会商高清视频终端

1台

23

视频会商数字拾音和扩音音箱一体化设备单元

1台

24

实物展台

1台

25

网上视频督查系统

1套

26

应急指挥系统

1套

27

应急指挥终端

2台

28

信访应急处置移动办理系统

1套

29

阳光信访一体化应用展示平台

1套

30

网上视频接访系统

1套

31

数据交换管理系统

1套

32

视频接访终端

1台

33

摄像头、麦克风

1套

34

笔记本电脑

6台

35

视频会议软终端

6套

36

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

1项


4、项目编号:JY-C-2018-09(05)

5、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6、交货(完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运输、安装、调试和培训。

7、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4)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凭证(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须提供太原市本地化服务,并提供证明文件。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日除外。)

领取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

9、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如新办理的“三证合一”式的新式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完税凭证(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8)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9)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领取磋商文件资格的审核以上述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为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10、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08:00—09:0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09:0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晋源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1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

13、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磋商。

1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晋源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郗艳芳、马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晋源区信访局

邮编:030025地址:太原市晋源区信访局

业务咨询人:药美玲 联系电话:186*****589

15、信息发布:本次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站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shanxi.gov.cn/)

太原市晋源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20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访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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