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卷烟防差错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卷烟防差错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卷烟防差错识别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卷烟防差错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卷烟防差错识别系统(系统包括扫描设备、LED大屏、PLC及相关配套软件等)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售后服务等
2.3项目地点:漯河卷烟厂
2.4项目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报告;
3.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记录数据库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相关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6月21日至 2018 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2017年度财务报表或报告、第3.4条要求的承诺书及相关网站网页截图、银行基本户本户许可证;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3日 9:30时,地点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中国烟草专卖局网》(www.tobacco.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址:漯河市人民东路5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9@qq.commailto:********6@qq.com">********9@qq.commailto:********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609室
联系人:张志国 薛莹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18年6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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