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贵港海事局平南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海事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贵港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港海事局平南海事处业务用房工程建设
(编号:YLGGG********-PN)
建设地点:广西平南县
建设规模:1103m2
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①核工业贵港工程勘察院设计的贵港海事局平南海事处业务用房图纸所规定的搅拌桩地基处理;②贵港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贵港海事局平南海事处业务用房设计图纸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包括主体建筑、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③平南建设局规划的平南海事处业务用房用地从江滨路边界向北至纵深85米所有土地平整和填土(6米深)夯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8日至2009年9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建设局大院内三楼)购买招标文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验,报名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平南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南县建设局大院三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海事局
地 址:贵港市中山路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宋主任
电 话:139*****20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
邮 编:530012
联 系 人:孔彬蓓
电 话:****-*******
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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