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长沙县县城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项目有实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报名时间:2006年9月27日至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格审查
由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长沙县国土资源局及联合组织对投标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成功案例进行考察,选出符合资格要求的5-7家投标商后。向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并在媒体公告。
时间:另行通知。
三、标的: 长沙县县城城镇地籍数据库
1、内容主要包括:
(1)野外全数字化1:500地形数据采集、权属调查、地籍测量;
(2)内业利用野外采集的数据及有关资料按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规定的数据库标准进行地籍数据建库工作;
2、范围:长沙县县城(经开区)建成区面积38平方公里,设定为一个标 。
3、方式:
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招标,投标单位可以由一家外业数据采集单位和一家内业建库单位依法组成符合资质的联合体投标,也可以由单独一家具备内、外资质要求的单位投标。(有关招标的详细内容、范围及要求将在招标书中阐述)
四、报名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对报名投标单位的要求
(1) 外业数据采集必须具有地籍测绘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有城镇地籍数据调查与测绘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应的项目合同书;具有雄厚的全数字化测图技术力量,应提供全数字化测图仪器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才资质证明材料。
(2) 内业数据建库必须具备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有城镇地籍数据库或土地利用现状库内业建库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应的项目合同书;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应提供软、硬件设备清单、技术人才资质证明材料。
(3) 对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分别满足(1)、(2)项要求,对于单独投标的单位应同时满足(1)、(2)项要求;
2.报名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
(1) 提供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证明;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带原件查对;
(3) 提供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4)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 过去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6) 过去2年的资金平衡表和负债表;
(7) 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
(8) 各种奖励或处罚;
(9) 项目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表
(10)主要内业和外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11)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12)授权委托书;
(13)与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15)联合体投标单位必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投标合作协议。
五、所有报名单位必须经考察核实审查,审定其资格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正式参与投标。
联系地点: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 0731-*******
长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0731-*******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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