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楼工程招标公告

审判楼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ZSG[2006]112
工程名称:胶南市人民法院泊里法庭审判楼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结构形式:砖混
工程地点:胶南市泊里镇
建设单位:胶南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锡田********
招标内容:
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胶南市人民法院泊里法庭审判楼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胶南市人民法院泊里法庭审判楼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经胶南市招标投标管理科批准,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胶南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胶南市人民法院泊里法庭审判楼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地点:胶南市泊里镇
招标内容:泊里法庭审判楼的建筑施工
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可参加投标:
1、具有房屋建筑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资质;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为工民建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
3、要求施工单位上一年度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于2006年9月27日10:00时至9月30日15: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业绩须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采购招标中心胶南办事处(胶南市东风路3号辛)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企业200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00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并确保真实有效;
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招标人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凡未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五、类似工程界定:单项合同总价1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六、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锡田王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