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障屏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声障屏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1、 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永丰桥声障屏工程施工范围为永丰桥西引桥,其中北侧152米,南侧214米,工程范围为一个标段,现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
2、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
招标工期为50日历天(含构件加工与运输时间)。
3、 现根据规定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均可参加工程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出中标单位,来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4、 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或在宁波地区注册企业、具有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年检合格,企业有500米以上声障屏施工业绩。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有公路或市政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声障屏施工业绩。报名单位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及招标信息上要求的业绩(随带代表工程合同原件)和其它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作为预审材料,其中业绩表必须注明工程建设单位与联系人电话)向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养护公司报名。经审查符合要求,通过标前会议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合格投标人可凭有关证件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资料费(方案、图纸和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声障屏制作安装,保修期为二年。
6、 招标工作安排:
(1) 报名时间: 2006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8-2号宁波市市政养护公司
(2) 标前会议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06年9月27日16:30
(3) 标前会议的内容:经资格预审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通过规定的抽签程序确定其中的5家(报名单位少于5家的则全部直接进入下一程序)一起进入投标程序;交纳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后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人解释文件内容及答疑。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8-2号宁波市市政养护公司会议室
(4)踏勘现场时间:根据情况需要另行通知。
(5)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0月8日 14:30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8-2号宁波市市政养护公司
(6)开标时间:2006年10月8日14:30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8-2号宁波市市政养护公司
(7)招标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38-2号
邮政编码:315020
联系人:蒋燕琴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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