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采购人)就2018年天津联通烽火PON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比选(项目编号:TJLT
********)所需的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欢迎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前来应答。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性质及内容:
项目性质:服务。
采购内容:本次维保服务内容包括:硬件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故障处理服务、现场支持服务。其中现场支持服务、故障处理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的对象为现网运行的烽火所有PON设备;硬件返修服务包含烽火OLT设备和MDU设备,不包含ONU。
本项目采购预算:24.8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2项目实施地点:天津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应答人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须提供应答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作为有效证明。
3.3应答人为原厂商或代理,如为代理需提供原厂商服务授权书。
3.4应答人应在2015年至应答截至之日具有同类代维项目业绩,须提供不少于3个EPON设备维保服务合同业绩合同(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
(1)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时间、数量、相应的证明人及其联络方式、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和框架协议+订单;发票应与合同对应,并标明合同编号。若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应答人为完成本服务所派遣的工程师至少3名,且为原厂技术工程师或通过原厂认证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熟悉本地网络情况,项目期间工程师常驻天津办事机构。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中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学历证明。
3.6 应答人应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模板见比选文件。
自2015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
自2015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及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题。提供相关承诺。
参与本次招标应答活动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提供相关承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5、获取比选文件:
5.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5.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应答人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以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时间为准。
5.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5.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应答人向招标代理公司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办理获取比选文件相关事项)。购买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5.1.3.1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1.3.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1.3.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1.3.4 税务信息表(包括潜在申请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开户户名、银行账号等,格式自拟);
5.1.3.5上述文件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提供(5.1.3.4税务信息表另提供可编辑的电子版)。
5.1.3.6 应答人应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完成合作方注册并提供操作员(非管理员)姓名。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上5.1.3.4税务信息表中内容为比选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5.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采购人/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应答人承担。
5.2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5.2.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7日17时00分。
5.2.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比选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比选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5.2.3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应答人向比选代理公司了解有关信息)。
5.2.4 应答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5.2.5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应答的方式,应答人需在2018年6月29日17时00分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受并下载电子比选文件。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6日10时0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23D室。
6.2数据电文应答文件的递交:数据电文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10.0.198.160/pur”上传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10时00分。
6.2.1本项目开启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数据电文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两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比选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6.2.2未按时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不再接受纸质版应答文件且数据电文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6.2.3当电子应答(文件打包、上传)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启现场应答人须提供在应答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文件打包、上传)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或应答文件为准,数据电文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
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27号
邮编:300052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
156*****636传真:/
电子邮件:mahuixinws@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5号河川
大厦A座23D室
邮编:00051
联系人:闫雅姝
电话:
183*****757传真:/
电子邮件:
183*****757@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发布单位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