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峰镇牛羊河村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饶峰镇牛羊河村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饶峰镇牛羊河村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8]3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550万元,招标人为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一次招标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址位于石泉县饶峰镇牛羊河村。
2.2工程规模:总装机容量852 kWp,占地面积约35亩。
2.3计划工期:60天。
2.4招标范围:按照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饶峰镇牛羊河村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18〕311 号)的全部建设内容(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进行总承包(EPC)建设项目招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石泉县饶峰镇牛羊河村光伏扶贫联村电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经批准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则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1MWp以上太阳能电站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4)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信誉良好。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申请人报名要求:
5.1 请参与项目总承包(EPC)的申请人于2018年6 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在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周六、周日正常报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标有统一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申请人为施工单位的提供);申请人近三年承建过类似项目业绩(指具有至少1项1MWp以上太阳能电站工程承包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至少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5.2投标人凡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书中所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话:177*****185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2018年6 月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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