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声传译系统、音视频采集编辑系统等招标公告

同声传译系统、音视频采集编辑系统等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交通大学的委托,对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2471)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名称数量
01同声传译系统1套
02数字语言实验室及系统软件1套
03校园外语教学网络系统1套
04磁盘阵列 2台
05音视频采集编辑系统1套
06结构动力试验设备4套
07结构静力试验设备1套
08混凝土材料试验设备1套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9月27日起至2006年10月16日止,每天9:00-11:30; 13:00-16: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室,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逾 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投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7.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必须得到所投产品原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邮 编:1000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94001
联系人:戴旭华 张昕昕
电 话:******** ******** 136*****511
传 真:********
电子邮件:jowena@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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