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对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条件

枣阳市财政局、枣阳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现已完成。《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复,并授权枣阳市教育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授权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的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本项目已上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阳市基础教育城乡一体化项目

项目地址:枣阳市。

建设内容:分为三个子项目包括:

2.1枣阳市职教中心学校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64亩,能够容纳120个班,5000名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就读,每年6000名成人学历教育或短期培训,建筑总面积10万㎡。包括:(1)文化课、公共课、基础理论课教学用房12000㎡教室及附属用房;(2)操作演示及实验实训教学用房5个主干专业(农林牧渔类6200㎡、加工制造类6200㎡、交通运输类6200㎡、信息技术类6000㎡、教育类3600㎡),2个辅助专业(医药卫生类2500㎡、经商贸类与信息技术类合并);(3)成人教育培训中心6000㎡;(4)行政办公3300㎡;(5)图书馆5100㎡;(6)体育场馆占地30870㎡,包括运动场、体育馆等;(7)学生公寓29400㎡;(8)后勤服务中心(包括食堂、超市等)10500㎡。

2.2枣阳市中兴学校

二期工程:人防工程、停车场、景观、绿化、强弱电、给排水、道路管网、运动场及室内装修、桌椅、仪器、食堂用具配置。

2.3吴店镇第二小学

项目用地面积93.9亩,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吴店镇第二小学办学规模达到48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2160人。

主要包括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教师宿舍、食堂、风雨操场、运动场及安装水电气、给排水,建环保设施及其它附属工程等。

以上三个项目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批复文件为准。

三、采购需求

3.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2合作期限为15年。项目分批建设、分批验收、分批运营、整体移交。其中:

职教中心: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中兴学校: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吴店二小: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3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中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方法进行测算,依据当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3.4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陆亿贰仟陆佰捌拾伍万贰仟肆佰元整(小写:626,852,400.00)。最终投资额以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3.5投融资结构:估算总投资为62685.24万元,资本金暂定为项目总投资的20%,金额为12685.24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268.52万元,占比10%;社会资本方出资11416.72万元,占比90%。

政府方对项目公司融资行为不提供担保或其他信用支持。

3.6运营内容: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三个子项目的教学楼、行政办公楼、主体建筑、人防工程、图书馆、运动场、道路及相关配套工程等设施的日常维修及养护,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责物业管理包括水、电、燃气、取暖设备的检修及维护,绿化的养护、绿植的修剪,校园安全和清洁;负责食堂、浴室、宿舍、超市、理发店等校内商业设施运营维护;开展社会化培训,校企合作、停车场管理、广告管理等运营工作。

运营维护要符合国家、湖北省、枣阳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

3.7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资格预审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4.1主体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由具备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具有投资能力的融资机构、具有运营管理能力的机构组成,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3)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单位负责人(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投标。

4.2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施工方成员须具有同等条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类似PPP项目(公共建筑的投融资或建设和运营项目,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可以累加。

4.4人员要求

(1)考虑本工程项目特点,申请人需派项目负责人3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一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其他2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本企业具有合法、真实有效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印鉴。

(2)考虑本工程项目特点,申请人需派项目技术负责人3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必须是与本企业具有合法、真实有效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印鉴。

4.5财务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

(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出资项目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能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且不得少于11416.72万元。(以承诺函形式提交)。

4.6融资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须提供单位账户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1416.72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材料、授信额度证明材料等,累计额度不低15亿元人民币。

4.7信誉要求

(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2016年、2017年),没有严重违约或失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以承诺函形式提交)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4.没有严重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行为;5.无重大法律纠纷和涉案风险、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申请人具有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2015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为准;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料。

(3)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包含查询网址、查询时间等内容结果截图(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1日至2018年06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700元(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文件:

(1) 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适用)

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3),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时间:2018 年07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电子文档一份),递交后一律不予退还。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资格预审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枣阳市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zyztb.com.cn:8003)上发布。

八、联系人

采购人:枣阳市教育局

地址:枣阳市书院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499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37号

联系人:施工

电话:183*****929

邮箱:********8@QQ.COM







标签: 一体化 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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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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