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城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葫芦岛市龙港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城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葫芦岛市龙港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城区)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城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LNHY2018-DY004
四、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本次葫芦岛市龙港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城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10亩,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20796.9m2,其中有照房面积为25260.3m2、无照房面积为95536.6m2。本次拆迁内的附属物有围墙、大门、树木、井、杂物棚等。涉及拆迁总户数为170户,总人数850人。本项目总投资为3500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单一货币安置方式进行征收,每户被拆迁居民的补偿金额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居民手中,货币总额由有照房拆迁补偿金额、无照房拆迁补偿金额、地上附属物补偿金额、搬迁补偿费、搬迁奖励费等组成。单一货币安置方式的货币可以根据居民意愿自由支配。
本项目由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作为此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由承接主体负责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监督并管理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五、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龙盛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单一来源理由:葫芦岛市龙盛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工程服务等。负责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监督并管理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根据采购计划安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告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6月7日
八、其它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送至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由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学增
联系电话:131*****28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邮编:125000
项目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29—******* —801 178*****999
传真:0429—******* —802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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