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实施背景:本项目新建4座污水处理站1#、2#、3#、4#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高官寨镇卫生院以南、章丘三中院内、高官寨镇中心小学西邻、位于林工业园内,主要用于处理周围生活污水,均采用预处理+A2/O生化+深度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分别为400m2/d、200m2/d、200m2/d、200m2/d。

3.项目基本情况:

①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集、排水管网、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进入高官寨总干渠湿地。落实工程场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线、管线连接口处、污泥与栅渣堆场的防渗、防泄漏、防溢出及防雨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

②厂区及周界采取绿化措施;栅渣、沉砂和污泥要及时清运,设备生产的臭气经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厂界臭气浓度要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污泥泵、水泵、脱水机等主要噪声、消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项目生产的栅渣、沉砂、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定废物暂存场所要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4.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已论证(后附专家论证意见表)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

2.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

患。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

三、论证意见:

采购内容完整,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描述准确;

参与论证的评审专家:陈海敬;焦娜;王静;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18 年 6月22日起,至 2018 年 6 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8年 6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

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高官寨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人:王军联系方式:185*****187

2.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118号3号楼601

联系人:党鑫联系方式:187*****399

发布人:济南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1日 17时29分08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街道办事处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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