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G99[2018]053-承德市松树梁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CDG99[2018]053-承德市松树梁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松树梁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工程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011-5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双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承德市。
2.2项目规模:洒水车采购。
2.3供货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洒水车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2所提供的车辆需具有产品公告及国家免征购置税资格。
3.3具备本次招标设备生产或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
3.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如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5投标人须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8年06月21日至 2018年06月27日17时00分 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
4.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7月2日11时00分前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
5.3投标人“在线提疑”于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至2018年7月2日11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7月2日17时00分。
5.5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 元(大写:伍仟圆整)
6.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承德九华山支行
开户行行号:********0101
帐 号:130*****237********8-0002
备注: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请注明所投标段名称的主要特征字(垃圾场渗沥液设备采购(二次)),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平台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银行咨询电话: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13日 9 时30分,地点为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d.ggzyjyw.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双桥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9*****8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倩 电话:15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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