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工厂改造东部车身车间扩建(土建及公用)工程招标公告

东部工厂改造东部车身车间扩建(土建及公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工厂改造项目东部车身车间扩建(土建及公用)工程,招标人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MW),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215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工厂改造项目东部车身车间扩建(土建及公用)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柳州市河西路18号SGMW厂区内,是东部工厂改造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车身车间设计图纸所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建筑面积为13770㎡,单层钢(网)架结构。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2日至29日17:30止正常工作时间内,派代表到柳州市通益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楼(柳州市八一路77号)提交以下投标报名材料,报名通过后可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投标相关资料,具体购买时间在报名截止后在柳州市通益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公告。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施工图。施工图只能借用,需缴纳1500元押金后方可领取,投标完成后必须完整退回施工图,押金将原额退还。

(1)投标报名材料:资质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2009年9月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代表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广西区外企业还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
4.2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供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4.3 在招标人以往工程无不良记录。
4.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河西路18号
联系人:刘婕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刘越、薛飞、区杰
电话:****-************** 传真:****-**************
网址: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 电子邮件:dept3@gxbidding.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号:170*****900277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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