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校团委众创空间艺术排练厅购置乐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TW-2018-H001)
天津师范大学校团委众创空间艺术排练厅购置乐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TW-2018-H001)
天津师范大学校团委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众创空间艺术排练厅乐器设备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团委众创空间艺术排练厅购置乐器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TW-2018-H001
二、项目内容
编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1 | 唢呐 | 4 | 传统唢呐与加键唢呐 |
2 | 笙 | 3 | 加键笙(高音声部与中音声部) |
3 | 扬琴 | 2 | 402型号专业演奏级用琴 |
具体内容及要求:三类乐器需由专门经销或生产此类乐器的单个或多个商家提供服务。唢呐为传统唢呐与加键唢呐各2件,杆子为老红木材质,碗口与键子黄铜镀镍,黄铜芯子,芦苇哨片;笙乐器为加键笙(高音声部)2件,加键笙(中音声部)1件,为36簧专业排笙,阴干紫竹材质,笙斗铜制,镀镍,扩音管为无缝铜管拉伸,簧片为老响铜,键子为手工制作,铜制;扬琴为402型号,2件,紫檀木材质,泡桐木面板。
完工时间: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9月2日前完成。
付款方式:乐器制作任务完成经甲方确认质量无问题后一次性付全款。
三、项目预算(单位:元)
三类乐器总预算为96000元,其中唢呐乐器为36000元;笙乐器为45000元;扬琴乐器为15000元。
四、确定中标结果的原则
最低价中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3.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4.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按照《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执行。
六、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6月20日到2018年6月22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tjnu.edu.cn/)免费获取。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10:0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师范大学创梦广场211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毛琳
2. 联系电话:********
十、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师范大学本项目采购部门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本项目采购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师范大学监察室或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共青团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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