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标段编号:JSJS********6287-1)已由安吉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吉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有效报价本项目有效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00元),最低限价为所有进入商务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2%(即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12%))。高于等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1项目名称: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 3.2项目位置:位于安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3.3项目概况及实施背景:安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于199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约47亩,至2017年7月,填埋场内已容纳垃圾31万吨。目前,该填埋场已超过设计库容,无法继续接纳垃圾,并且存在感官性差和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封场治理。由于目前安吉县飞灰填埋库区库容即将饱和,为解决焚烧厂远期飞灰无害化处置问题,妥善处置飞灰固化物,急需扩建安吉县飞灰填埋库区。针对安吉县焚烧厂检修和故障期间生活垃圾应急处置问题,另需新建应急垃圾填埋库区。 3.4 建设规模:包括填埋场封场(配套飞灰填埋库一座)、新建应急填埋区、采购相关配套设施(大件垃圾处理机、渗滤液处理配件等)等。封场部分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和防渗、地表水径流控制、渗滤液导排与处理、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植被绿化恢复等。新建应急填埋库区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清基工程、垃圾坝工程、地表水和地下水导排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和提升系统以及调节池等。飞灰填埋库区扩建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扩建库区防渗,地表水导排以及新建飞灰填埋库区进场道路等。 3.5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施工配合及结算审计等其他相关服务。(2)地质勘察: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阶段需要的勘察成果以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 本次招标包含勘察及设计两部分,设计包含堆体整形,垂直防渗,封场系统,导气系统,渗滤液抽排系统,生态绿化,环境监测等;勘察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阶段,主要目的是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需要。 3.6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满足招标人所期望实现的质量目标。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4.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专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3 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4.3.1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有给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4.3.2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1、总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提供近连续3个月(2018年3月、4月、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满足上述4.1-4.3项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不得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投标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7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本工程所需行业(专业)浙江省备案,须出具有效的《外省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6月22日9:00 时至2018年7月11日16:00 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http://www.ajztb.com)。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招标文件请各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签到为准,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1)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授权委托书、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出席。 (2)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出席; 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到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及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公司职员,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授权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牵头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近连续3个月(2018年3月、4月、5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3.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技术标中禁止出现或显示投标人的信息,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浙江招投标网(www.zjbid.cn)发布。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罗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7-21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135*****036 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
招标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