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泊头市卷烟营销部修缮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泊头市卷烟营销部修缮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泊头市卷烟营销部修缮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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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市辖区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泊头市卷烟营销部修缮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泊头市卷烟营销部修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属于同一集团的法人公司,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申请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 无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22至2018-06-28,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F环岛258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报名方法: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对于使用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报名单位,可以提供每页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也可以提供这两个证件的原件;对于使用旧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报名单位,必须提供原件)、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期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注:以上证件须提交相关的原件(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校验并提交每页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两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7-16 09:30 ,地点为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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