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设项目(二次)

施甸县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设项目(二次)

施甸县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施甸县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设项目(二次)c6334e1c-67e3-4762-82df-55f4e61e9d6e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06-22 08:3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8-06-26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施甸县顺源村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蒋先生
办公电话:159*****203移动电话:159*****2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煜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5*****10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180*****01001
标段名称:施甸县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设项目-(二次)查看文件3327c216-0f57-4d34-ba7a-00969d3d15bb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06-26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07-12 15:00
开标地点:保山3号开标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3498.80419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新建九层框架结构骨灰塔(楼)一幢,建筑面积4393平方米;新建一层框架结构公厕一幢,建筑面积66平方米;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4459平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施甸县甸阳镇。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相关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财务要求:2015至2017(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1项业绩(注:2018年新成立的单位此项不考核),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5年以来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由投标企业到检察机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山市外企业应持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省外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云建建[2015]342号文)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有效的《入滇信息登记证》。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相关承诺书: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专业
其他:1.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均需到招标公司确认报名。报名时需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鲜公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山市外企业应持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明、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3.其他要求:3.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投标保险;
(1)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购买,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保证期不能低于投标有效期。
(2)保证保险: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购买,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保险人;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MA6K3EBN9F)。
3.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地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3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法正常解密或者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7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07-12 15: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bbbb">招标公告备案表 001.jpg2018-06-21 17:20:40
2施甸县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2018-06-21 16:33:20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骨灰塔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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