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建设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站建设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HTJYGJ-2018-00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县策底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华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8]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华亭县策底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亭县策底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华亭县策底镇策底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位于策底镇羊圈河西侧,项目场地东至策底供电所,西至策底村村部,北接住宅区,南接滨河南路,占地面积1450.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00m3/d,污水处理采用A2/O一体化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人工湿地,紫外线消毒工艺,剩余污泥利用吸污车运至附近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主要建(构)筑物有截流井一座,调节池一座(108.98m3),阀门井一座,格栅池一座(9.45m3),污泥池一座(64.15m3),进水井一座,液位调节井一座,紫外线消毒井一座,巴氏计量槽一座,,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阀门井、污水井采用砖混结构)。设置人工湿地240.00㎡,配套完成绿化、道路、围墙及大门,配套购置安装相关污水处理设备。
3.项目概算:299.70万元。
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工艺运行要求;工艺设备运行正常,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
5.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初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等全部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竣工验收服务等。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临时占地、试运行、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等事宜;
(5)项目建成后试运行;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1.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即可参与本项目工程的总承包。
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内有同类工程项目的设计经验以及近3年内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近三年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
2.人员要求:
2.1项目施工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近3年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同类项目指:环境卫生工程);
注:项目施工负责人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2.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2.5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及机械员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劳动合同或员工社保缴纳凭证原件为依据),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投标企业在开标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上报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机械员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工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各投标人均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函询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建造师姓名)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上午8:30至2018年6月26日18:00(含节假日)内任意时间自行登录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自主报名(首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投标人须进行注册)。
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22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26日23时59分59秒(含节假日)任意时间自行登录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报名所需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机械员证,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部组成人员一览表、企业简介、投标人和拟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列表说明)。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
注:报名时须将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按顺序编制在一个PDF文件中,并上传至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系统。
4.请投标人于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将《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及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姓名、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原件交至我单位(地址:华亭县粮食局五楼504),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并视为自主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9楼908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4802
开户行:中国银行华亭县仪洲大道支行
行号:********1027
开户行地址:华亭县仪洲大道鸿昊盛府商业裙楼9-10号
(1)投标人第一次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华亭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华亭县城西区汭北路北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一楼)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的投标登记为:HTJYGJ-2018-0092
(4)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5)请于投标截止前一天缴纳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qq.com
(6)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本项目EPC总承包报名的投标人在网上系统报名时,请认真核对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建造师姓名(确保其未被屏蔽)。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上传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亭县策底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亭县策底镇策底村上街社005号
联系人:樊宏
电话:177*****957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华亭县粮食局五楼
联系人:马静
电话:182*****656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污水处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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