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泉水镇梓水村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汝城县泉水镇梓水村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汝城县泉水镇梓水瑶族村村民委员会的汝城县泉水镇梓水村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汝财采计(2018)116、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SZB-CG-********、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084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泉水镇梓水村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汝财采计(2018)116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SZB-CG-********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0848

3、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合计)

1

汝城县泉水镇梓水村农村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

143.2291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1.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1.3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1.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2.1.5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供应商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其参与采购活动;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供应商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2.2.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2.2.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2.2.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2.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和《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1;

3.2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3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6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网上截图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 B 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8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9其他说明(如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并且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29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汝城县云头路与汝城大道交汇处华泰花苑大门左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五、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8年7月2日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2018年7月4日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数字CA。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城县泉水梓水村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7*****777

采购代理机构: 长沙广厦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185*****222

地 址: 汝城县云头路与汝城大道交汇处(华泰花苑大门左旁)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贵公司代理的谈判采购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我公司已收悉,经研究,现就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谈判采购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附件1:招标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 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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