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A包招标公告
灯具A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B********06000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委托,就深圳市路灯改造灯具采购项目非市政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改造灯具采购A包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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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市政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改造灯具采购,1批,在签定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交货至合同数量的20%,其余货物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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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100%政府投资。
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业主指定位置。
4、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为所投路灯灯具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具有所代理产品2005年及2006年的年度代理权证,经营范围包括灯具销售。代理商及生产厂家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2)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
3)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认可的生产许可资质及行业质量检验标准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003年至今,具有投标品牌灯具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三个(附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在广东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5、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09月28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6、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4楼411房。
7、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含图纸),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8、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上述资质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法人IC卡、企业投标人IC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9、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06年09月30日16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概不受理。
10、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0月12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06年10月12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3楼9号窗口。
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联 系 人:李咏梅 马 林
联系电话:0755—******** ********
传 真:0755-********
E -mail:donglu1981@yahoo.com.cn
收款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深圳市农业银行地王支行
账 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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