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18086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DZC2018086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本项目报台班单价,共分1个标段,总预算:933,750.00元, 台班预算单价为750元/台,台班控制单价为:650.00元/台班,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台班控制单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要求包含旅游或包车客运)。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车辆为5台,均为核定载客人数为49人以上(含49座)的平层空调客车,且应为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和清晰的车辆外观图片(图片中需体现出与行驶证一致的车辆的车牌号)。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拟投入的5名车辆购买的有效的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险的保单或凭证,以保障乘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大庆市红岗区政府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A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6月29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梁卫娜)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9,3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招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梁卫娜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红岗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文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721

邮编:163000

日期:2018年6月22日

项目需求

一、年度台班数量要求

1.全年正常工作日249天,共5条路线,本项目要求报台班单价,一年合计1245个台班(如不足1245个台班,付款以实际发生台班数为准),共需要5台车辆。

2.机动台班按照每车每天中标价格的台班费用另行结算。

二、服务资质及标准

1.通勤车辆应是49座以上(含49座)的平层空调客车。

2.驾驶员应有5年以上驾龄(按取得A1驾照计算),司机必须为本公司司机。此项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开标现场不需提供,签订合同时需提供驾驶员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供应商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剩余期限不得少于1年。

3.要求运输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车辆必须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商业险,保障乘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4.付款时,按实际发生的台班数计算,开具交通运输业发票,通过财政支付局在合同期满无服务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通勤车行驶路线、发车时间和到达单位时间、停靠站点根据通勤职工住址需求不定期调整,中标公司需进行配合。

7.中标公司必须保证通勤车辆外观、内部空间整洁无异味,无车体广告,车内温度保证冬暖夏凉。

8.对服务不达标的司机服务方需按甲方要求立即更换。

9.租赁合同期为一年,2018年7月13日—2019年7月12日,其他未述事项另附通勤合同。

三、通勤车路线

让胡路方向一号车路线:

城管局办公楼→红岗区政府→红岗地税局→八百垧十二区→风华楼→八百垧一区→八百垧街道→红卫村→银浪→乘二村→巴蜀酒楼→乘风商场→乘风庄泰九→天然气→红旗村→银亿→远望→让区电业局→西寨→长青→广厦→西苑→武装部→菜市场→让胡路商场→让胡路中央大街

让胡路方向二号车路线:

杏南社区(采油五厂)→区政府→风华楼→八百垧街道→银浪村(南六路站牌)→银浪库(二村)→一公司灯岗→乘风广场→乘新三小区→乘新二小区→东湖九区→东湖三小→东湖六区→石油广场西门→石油广场东门→丽水华城→燕都→城上城(新潮)→一中对面(希望南)→希望北门→希望西门→北方市场→悦园北门(浴池)→世纪家园→西宾→龙岗市场→花卉

新村方向三号车路线:

红岗区政府→工人文化宫→公交公司→益民小区→0号楼→新百大→新村二区→新村三区→新村四区→庆客隆→血站→祥阁小学→祥阁学校→祥阁灯岗→祥阁4区→祥阁3区→祥阁2区

新村方向四号车路线:

红岗区政府→二厂→龙凤四小→五医院→龙凤公园→龙凤厂前→龙凤商贸城→龙凤奥龙小区→万宝小学→万宝第二幼儿园→奥维新苑→万宝庆客隆→湘湘海鲜店→新村九区→立新超市

新村方向五号车路线:

红岗区政府→四厂一矿大门→杏五井→二厂→新村全家福路口→沿湖城西门→绿色家园东门→沿湖城北门→东方玫瑰园大门→格林小镇二期大门→湖滨教师花园(湖岸星城)→湖滨教师花园(优水美地)→湖滨教师花园(水岸华亭)→湖滨教师花园(学校路口)→湖滨教师花园(超市)→湖滨教师花园(B-27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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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服务 职工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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