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东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沈阳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电力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电力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东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高官台街以东,沈吉铁路南侧,电力高压走廊北侧。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计划工期:2018年8月1日-2019年5月31日

6、招标范围:电力外线施工及相关电力设施安装及供电手续。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为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网站资质查询平台录入的企业,且未在黑名单内;

4、投标人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五级及以上施工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网站资质查询平台录入的企业有效证明材料、(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效、清晰,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东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

联系人:周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 编:11001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 号:****************0015

联系人:金萍

电 话:***-********

E-mail:ghzb_ghzb@sina.com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力工程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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