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采购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采购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采购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81053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4-2030)修编》采购项目,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为:35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乙级以上)和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27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6月27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梁卫娜)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梁卫娜 联系电话:****-*******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3,5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7月3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中标或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梁卫娜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盖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邮 编:163000

日期:2018年6月22日

项目需求

一、规划背景

随着新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龙凤镇自身建设发展,在2015年龙凤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村镇的发展同整个城市的发展更为紧密地融合起来。加快了城镇经济建设,合理配置资源,完善城镇功能,较好地处理好镇区与大庆市中心城区的关系,但村屯建设存在较多的问题,社区合并推荐不下去,村办产业发展较为缓慢,产业布局不明确,根据龙凤镇政府对城镇的发展计划和各村产业发展布局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由龙凤镇政府组织进行编制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修编任务。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

龙凤镇位于大庆市东部,幅员面积296.5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村,30个自然屯(其中有2个屯已基本完成迁并),一个社区居民管理委员会。

2、规划期限

要求和新一轮总体规划期限一致,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

三、规划深度

镇总体规划深度。

四、规划依据和原则

1、规划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1.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行);

1.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1.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1.6《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23/T984-2005;

1.7《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8《大庆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0年);

1.9《大庆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13-2030);

1.10《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总体规划》(2015-2030);

1.11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龙凤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计划;

1.12其他相关城市规划、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规划原则

2.1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走集约发展、低碳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合理确定龙凤镇发展规模,合理利用和配置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2.2区域协调原则

分析研究其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机遇和问题,确定龙凤镇的功能定位及发展框架,实现与其他地区的错位发展,避免产业结构趋同与重构。

2.3生态优先原则

以生态优先的原则划定龙凤镇各功能区,注重水域、农田、绿地的保护,强化城镇绿化和环境建设。

2.4规划时序性原则

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政策性,妥善处理近期和远期的关系,把握发展时序,长远规划,分期建设,逐步实施,体现立足现实、挖掘潜力、发扬优势、着眼长远、循序渐进、远近结合的动态发展原则。

2.5区域发展原则

加强区域研究,合理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从区域的角度分析、论证龙凤镇的区域地位与作用,认清发展的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合理确定区域功能与规模,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寻求发展新机遇与新的经济增长点,科学合理地确定发展目标,安排各项城市建设用地。

五、总体要求

1、贯彻经营城镇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通过对区位和现状有利因素、限制条件的分析,找出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龙凤镇实际情况及发展要求的城镇发展目标体系和发展对策,明确龙凤镇的城镇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载体,具体要做到“定性、定位、定标、定责”。

2、确定龙凤镇的人口规模、城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用地规模、各功能分区布局、各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重大项目布局等几项内容。

3、确定城镇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

4、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历史建(构)筑、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5、确定需迁屯并点的村庄,对现有村庄配套设施建设及环境改造提出可操作的意见。

6、规划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7、规划要与产业规划相结合,与油田产能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对接。

8、要与其他各个层次规划进行很好的衔接,使本次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

六、具体要求

1、镇域规划

   1.1 在对镇域发展作出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目标,提出镇域镇村统筹发展目标和战略。

1.2 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与保护要求,划定空间建设分区,并制定管制措施。

1.3 确定镇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预测镇域总人口规模。

1.4 明确镇区性质、职能和规模,明确镇区建设用地标准与规划区范围。

1.5 确定镇村体系布局,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确定各保留村庄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1.6 确定镇域内交通发展策略和镇域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布局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2、镇区规划

2.1 提出镇区规划范围、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2.2 分析镇区职能,提出镇区发展目标。

2.3 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并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

  2.4 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镇区道路系统规划,明确道路走向和红线宽度。

  2.5 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特别要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布局。

  2.6 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系的保护范围(蓝线)。

2.7 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2.8 研究镇区住房需求,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动迁房,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2.9确定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目标,提出污染控制措施与治理措施。

  2.10确定市政设施布局、管线走向,强调综合协调原则,注意近期建设阶段的实用性和远期发展的前瞻性。

  2.11建立环境卫生系统和综合防灾减灾防疫系统。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2.12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2.13确定控制和引导镇区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提出强制性规定内容。

7、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1、需自备龙凤镇镇域地形图。

 2、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3、规划设计成果包括文本、设计图纸、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4、设计说明书、文本、设计图纸等成果内容必须清晰完整,文本中应明确强制性内容。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单位将文本、图纸及说明书装订成册,并提交10套。

  5、设计图纸要求

  5.1镇域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村镇分布、交通网络、主要基础设施等)

5.2镇区现状图

5.3镇域规划图

5.4镇区总体规划图

5.5近期建设规划图

5.6道路系统规划图

5.7绿化系统规划图

5.8各专项规划图

5.9四区划定图

5.10其它能反映意图的图纸

6、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格式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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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修编 总体规划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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