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路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兴工大道、滨江大道、沿江路累计总长约4.8㏎的路灯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资[2004]212号、河发改基[2006]32号)核准建设。依据有关招投标法规,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市政道路路灯工程。

3、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4、工程规模:市高新区兴工大道(科技三路至科技九路段)、滨江大道(科技十二路至科技十四路段)、沿江路(科技九路至科技十一路段)累计总长约4.8㏎的路灯工程,路灯总数138盏,其中:15米高三头路灯5盏、12米高双臂路灯30盏、10米高路灯17盏、8米高路灯86盏。

5、工程招标内容:本工程规模范围内的路灯、线路、配套设备的购置和安装施工调试。

6、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8、计划投资:总投资约130万元。

9、资金来源:100%自筹,已到位。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工程报名参加投标,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或电气安装或照明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或电气安装或照明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或电气安装或照明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投标报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投标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在自身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请提交银行汇款凭证(限本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帐号:****************01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证明书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派投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带备身份证原件备查。

说明:

(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已交纳投标保证金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3天内退还,但投标报名资料弄虚作假者除外;

(3)、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也只从招标人账户转入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

(4)、前来报名的施工企业必须是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资料;

(5)、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序号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每一页),投标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3日至28日(每天9:00至11:30, 15:0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8日下午15:30。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源市区凯丰路6号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

3、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09年9月28日下午16: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评审。

2、各报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于2009年9月28日下午17:1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并自带身份证原件备查;不再另行通告,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即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河源市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生 联系电话:0762- *******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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