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山地特色水果及其制品工程中心一期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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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山地特色水果及其制品工程中心一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ZMC-ZG********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冷冻干燥机(1台)、移液枪(1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1台)、数码体视显微镜成像系统(1套)、正置数码显微镜成像系统(1套)、色差仪(1台)、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1台)、旋转蒸发仪Ⅰ(2台)、旋转蒸发仪Ⅱ(2台)、制备液相色谱仪(1台)、中压制备色谱仪(1台)。4、产品用途: 教学科研5、进口理由: 本次项目采购的产品存在国内产品技术功能不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8-06-23至2018-06-27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大学城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银海·元隆广场第3幢806号项目联系人: 招标八部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水果 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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